毕业设计(论文)[以下简称设计(论文)]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,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的理论知识,研究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以及科学的思维方法和正确的设计(研究)思想。在设计(论文)工作中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,注意对学生进行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培养。
1.设计(论文)工作是在分管教学院长(下简称分管管院长)的领导下,实行学院、教研室二级管理。
2.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,其职责是:(1)贯彻执行校、院有关设计(论文)管理制度、规定和部署;(2)制订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;(3)进行设计(论文)动员;(4)审查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任职资格;(5)审定设计(论文)题目;(6)组织工作进程和设计(论文)质量检查;(7)组织设计(论文)答辩成员资格审查、答辩和成绩评定的实施;(8)审查并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;(9)组织设计(论文)总结,评估工作和设计(论文)资料归档工作。
3.教研室是直接组织与指导设计(论文)工作的基层单位,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设计(论文)指导小组,其职责是:(1)贯彻执行校院有关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定;(2)选配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并交院领导小组审批;(3)组织设计(论文)选题,并报院领导小组审批;(4)具体组织设计(论文)的检查、答辩和成绩评定的审查;(5)具体组织优秀毕业(论文)的评选工作;(6)落实设计(论文)总结工作和资料整理并交院资料室归档。
4.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。指导教师中,具有中级职称且有实践经验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为100%;具高级职称的教师100%参加指导;师生比要求;中级职称1:4,高级职称1:6.指导教师应对整个设计(论文)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,其主要职责是:(1)指导学生选题,拟定并向学生下达设计(论文)任务书,交代题目的内容目的和要求,宣讲设计(论文)监控检查内容与要求和学生设计(论文)规则,(2)指导学生制订设计(论文)进度计划;(3)指导学生查阅文献,收集资料;(4)抓好设计(论文)关键环节的审阅和指导。每周集中指导时间不少于3次,每次指导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,及时检查学生的设计(文献)进度和质量,定期辅导答辩,详细记录指导工作日志;(5)指导中要因材施教,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,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;(6)评审设计(论文),拟定详细评语和评定成绩;(7)指导学生答辩准备。
1.第六学期未开始征题。第七学期8周前完成征题,第9~10周由院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组织审题,第11周完成题目的修改和补征工作。对自主设计,应按学规定规定办理如下手续:(1)个人提出申请;(2)对方有接受函或就业协议;(3)指导老师、班主任、教研室、教学院签字认定。
2.第七学期第2-16周组织选题,师生双向选题或学生自选题,经分管院长审批后,教师作开题报告。凡进行自主设计(论文)的题目、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,由教研室确定后,连同校内设计的名单一并报院教学工作办公室。
3.第七学期结束前,指导教师拟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、进度表和指导安排表,经教研室设计(论文)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,报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备案。指导老师完成任务书的下达。
4.第八学期第1~4周进行毕业实习,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由教研室组织开题报告的评审,由分管院长进行认定。
5.第八学期第5~6周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期初检查,第9-10周组织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,第14~15周完成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。对自主设计,进行中期检查,定期与学生和指导人取得联系,了解情况,解决问题。毕业答辩根据情况可由学院派出老师到企业会同毕业技术人员(或厂方指导老师)现场进行。
6.院督导和教研室应对设计(论文)进行全程监控管理,对学生的出勤、纪律、设计(论文)进度、质量和教师指导情况进行巡检,详细记录检查结果。
7.指导(评阅)教师分别对设计(论文)进行评审,写出能切实反映设计(论文)质量的详细评语,并评定设计(论文)成绩。
8.根据设计(论文)成绩和答辩成绩评定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。
9.答辩及成绩评定结束,按要求的统一格式和规范进行装订。
10.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,学院应组织评选出优秀设计(论文),向学校推荐,参加全校评奖。
11.教研室应在设计(论文)结束后三天内写出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结,交院教学办公室。
12.学院应在设计(论文)结束后一周内组织人员写出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,在规定时间内交院教学办公室。总结主要内容包括:基本情况分析,主要特点,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,意见和建议等。
13.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及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保管,作为教学评估的主要支撑材料。
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是否恰当,对设计(论文)的质量有直接影响,选题合适能充份发挥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自身优势,从而提高教学质量。
(1)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及综合能力培养的要求;
(2)有利于巩固,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知识,特别是当今先进科技和学科前沿知识;
(1)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,科研和实验室建设;
(2)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实际的知识和能力水平。
(3)难度、分量要适当,设计过程要完整,学生通过努力能按期完成任务;
(4)提倡不同学科相互结合、渗透和交融,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;
(5)能在设计(论文)过程中训练学生查阅中外文资料、文献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;
(6)要求题生比为1:1;三年内题目重复率≤10%.
(8)题目不能中途任意更改,因故须更改时须书面提出充分理由,经教研室主任批准。
1.学生的设计(论文)成绩综合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质量,教师的指导质量和学校的教学质量。因此必须严格考核程序,通过教师的审阅、评阅和答辩三个环节,最后评定出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,应给出详细评语。
(1)设计(论文)的答辩是衡量学生设计(论文)真实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,在设计(论文)环节的最后一周内进行。
(2)学院应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(5-9人),负责全部的答辩工作。
(3)教研室应成立学科部主任为组长的答辩小组(3人以上),具体组织各部的设计(论文)答辩。
(4)答辩前应向学生宣布答辩委员会(小组)成员的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,地点和排序。
(5)答辩时学生首先作简要的答辩报告(约15分钟),主要内容为:①课题任务目的和意义;②设计(论文)的主要内容和设计(研究)方法;③设计(论文)的理论和实践价值;④独立见解和创意。
(6)然后教师提问,学生回答(约15分钟),提问的主要内容为: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性,实践性和创新性的问题。应由专人作好详细的答辩记录。
(7)答辩结束,由答辩小组根据评审表(答辩小组用)所列评价内容及要求,评定答辩成绩,最后根据指导(评阅)教师的审(评)阅意见和答辩成绩评定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,应按评审表(指导、评阅教师用)所列的评价内容及要求写出详细的评语。
(8)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,按结业处理,但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应回校补做设计(论文)和答辩,及格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换发毕业证书。
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材料需由指导老师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办公室三级检查验收,合格后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存入教学档案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