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,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如下:
成 员:柳舟通 陈跃 姜玉凤 屈媛 李志娟 万晓星
2015.09.15-2015.9.30,指导教师提交论文(设计)题目,教学办汇总;
2015.10.01-2015.10.10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题目审定;
2015.10.11-2015.10.18,毕业生选题;
2015.10.18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视选题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后上报选题汇总表。
2015.10.25前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。
2015.11.13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及外文文献翻译;
2015.11.14-2015.11.21,指导教师评阅开题报告,下达开题通知。
2016.04.08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。
2016.05.20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稿。
2015.5.21-2015.5.22,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(暂定,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安排)。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数量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120%;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应尽量结合指导教师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联系(科研或生产)实际紧密,充分发挥科研服务教学的功能,难度及工作量适中;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选定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,确因就业等原因需要变更论文(设计)题目的,须经指导老师同意、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”审批后报教学办备案、并上报教务处;
4、新兴产业班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原则上在相关企业完成,题目可结合所在企业实际确定;指导工作实行双导师制,即一名企业指导老师、一名校内指导老师;毕业答辩原则上在校内进行,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校答辩的,需提前两周提交申请,经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”审批同意后,教学院安排相关教师到企业(按地区集中)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5、专科班毕业生不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只需提交“毕业及就业实习报告”,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