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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 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

作者:    编辑:    审核人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9-23     点击:

经研究,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

组 长:靖金球

成 员:柳舟通 陈跃 姜玉凤 屈媛 李志娟 万晓星

二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度安排
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征集

2015.09.15-2015.9.30,指导教师提交论文(设计)题目,教学办汇总;

2015.10.01-2015.10.10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题目审定;

2015.10.11-2015.10.18,毕业生选题;

2015.10.18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视选题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后上报选题汇总表。
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

2015.10.25前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。

3、开题报告及外文文献翻译

2015.11.13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及外文文献翻译;

2015.11.14-2015.11.21,指导教师评阅开题报告,下达开题通知。

4、毕业设计(论文)

2016.04.08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。

2016.05.20前学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稿。

5、毕业答辩

2015.5.21-2015.5.22,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(暂定,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安排)。

6、答辩地点

待定

7、补答时间

待定
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具体要求
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数量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120%;
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应尽量结合指导教师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联系(科研或生产)实际紧密,充分发挥科研服务教学的功能,难度及工作量适中;
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选定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,确因就业等原因需要变更论文(设计)题目的,须经指导老师同意、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”审批后报教学办备案、并上报教务处;

4、新兴产业班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原则上在相关企业完成,题目可结合所在企业实际确定;指导工作实行双导师制,即一名企业指导老师、一名校内指导老师;毕业答辩原则上在校内进行,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校答辩的,需提前两周提交申请,经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”审批同意后,教学院安排相关教师到企业(按地区集中)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
5、专科班毕业生不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只需提交“毕业及就业实习报告”,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。

材料与冶金学院
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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